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汽车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占地亩,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5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余人,建有3.5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47个专业,学院是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半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教育部国际智能协作机器人培训基地,省市两级汽车工程职教集团的牵头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规定,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5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初级岗位须为年11月7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学历学位证书及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书,均须于年11月7日(含)之前取得。
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规定,自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9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及上传材料。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填写《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cxyr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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