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转发鲁人社发〔〕6号文件做好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发〔〕14号),从年1月起,为年12月底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惠及全市83.1万名退休人员。
具体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1元,主要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按本人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25%增加;第二部分,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调整数额,按照缴费年限分段计算,每满1年对应增加不同数额的养老金,最后累加确定增加额。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基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待遇项目清单内基本养老金项目确定,不包含取暖费、职业年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和地方自行出台的待遇项目等。
目前,烟台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在抓紧全力推进落实,7月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以退休男职工张某为例,他年4月出生,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34年9个月,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3元,年达到76周岁。
此次养老金调整情况为:定额调整,41元;挂钩调整,与本人养老金挂钩部分,即(.3元-33元)×1.25%=48.元(33元是烟台市原有的地方性补贴,不得列入调整基数,需扣除),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34年9个月共涵盖15年、16-25年、26-35年3个档次,15×1.2元+10×1.4元+10×1.6元=48元;高龄调整:75-79周岁增加30元。综上,张某累计调整额为41+48.+48+30=.元,总额不足1元的按照1元增加,所以最终调整额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