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降低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已为8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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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孙淑玉通讯员王洋

“新医保政策实施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实惠了,10月份这次住院,总费用是.92元,除去起付线和自费部分,医保报销了.2元,比以前多报销了不少。”近日,再次住院治疗的支气管肺炎患者宋文(化名)说。

26日,记者从烟台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宋文本次能够得到报销实惠,得益于烟台市医保局今年出台的调整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的有关政策。今年初,为减轻多次就医人员负担,烟台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通知》明确: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元执行。

宋文是一名支气管肺炎患者,是医院的老患者了,一年至少需要住5次院。过去,像他这样缴纳职工医保的患者,医院住院起付线是每次元,每年光起付线就要花元,而今年市医保局降低住院起付线政策后,每年第二次住院起付线降低为50%,第三次以后住院的执行每次元的起付线,这样光起付线就减少了元,这医院最低80%的报销比例报销后,可以报销元,相当于直接节省了宋文的费用,极大地减轻了负担。

同时,《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通知》还规定:参保职工同时认定两种乙类门诊慢病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只计算一个起付线。参保居民在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取消其每次30元的起付线。

据悉,降低医保起付标准的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后,已经为烟台市86万人次参保患者减少起付线支出费用余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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