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实施社保基金电子票据的通知》(鲁人社字〔〕号)文件精神,自年5月1日起,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面启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不再提供传统纸质社保基金票据,实现从网上申报、缴费、开票、取票一站式“全程网办”,真正做到正常参保、缴费、取票“零跑腿”,打通了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在疫情防控期间,烟台市加快社保电子票据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完成社保费减免退费后立即启用,也旨在推进参保单位及个人在网上办理社保业务,避免人员密集接触,防止交叉感染风险。
参保单位(包括统一代收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就业管理部门)缴费(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完成并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社保基金电子票据,请登录“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查询下载。实行个人自主缴费(非代理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成功后,可通过登录“烟台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查询下载。电子票据真伪查验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