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年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规定,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拟从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独立学院除外)中,分类考选3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专业及数量
1.金融类,5名。
2.建筑类,5名。
3.综合类(不限专业),20名。
二、考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实践能力。
3.截止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年3月31日。
5.考生报考时原则参照所列专业报考(指考生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见附件4),考选主管机关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将随时在芝罘区政府网站(